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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人事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学校人事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聘任、编制管理和职务晋升;

3.负责人事调配、新进教职工接收、上岗培训、岗位聘任和人才交流等工作;

4.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相关文件拟定、人才引进、师资培训和全校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5.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全校工资基金的计划、调整审批,全校教职工工资数据管理、统计上报、工资、津贴的发放和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8.做好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文书归档工作;

9.负责全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聘任工作和学校非在编人员管理;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辞职、辞退和高级专家延退工作以及教职工死亡丧葬、抚恤工作;

12.负责办理教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的评残审理工作;

13.负责教职工病、事、婚、丧、探亲以及女职工生育、哺乳期请假和销假事宜;

14.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教职工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15.负责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和行政奖惩工作;

16.完成上级对口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人员职责

(一)处长

1、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聘任本部门工作人员;

2、负责组织起草学院人事方面的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3、组织做好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规划、聘任管理工作,研究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4、组织做好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5、制订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聘任工作;

7、负责组织制订人员调配计划,办理人员调配录用手续;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劳动工资政策,制定和修订人事分配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师资干事

1、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2、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的引进;

3、师资招聘和继续教育工作;

4、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

5、教师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

6、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

7、各类人才的遴选、推荐、服务、评优、评奖等;

8、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证书办理;

9、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

10、教师进修、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短期培训、国内外学习等管理;

11、师资数据的统计;

12、扶贫、支教、下派等社会实践锻炼人员的选派与管理;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干事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2、管理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

3、全校各类人员编制的核定与管理;

4、制定各类人员的年度补充计划;

5、管理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录;

6、待聘人员和退养人员的管理;

7、各类人员的调配、工龄认定;

8、各类人员的岗前培训;

9、复转军人的安置和军属的慰问;

10、人事数据的统计;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资福利干事

1、在职人员的工资管理;

2、特设岗位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的待遇管理;

3、核定调整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生活待遇;

4、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拟定与实施;

5、核发全校教职工的劳保、福利、津贴、补助;

6、办理工作人员的退休手续、办理高级专家的延退手续;

7、工龄变更与认定;

8、劳动工资的数据统计;

9、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工定级;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综合(内务)干事

1、制定非在编人员管理规定,并监督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

2、校内教职工社会保险的办理与监督执行;

3、各类文件与信函的登记与传阅处理;

4、各类会议的会务安排、重要会议的记录工作和工作简报的编写;

5、处内工作文书档案的整理存档;

6、印章管理、各类证明(包括介绍信)的开具、证徽的登记发放;

7、网页管理、宣传发布;

8、经费的预算与管理;

9、设备购买、登记与维护;

10、教职工请假审批、人员考勤、劳动监察(含人事争议调解受理);

11、来信来访处理;

12、工伤认定的申报;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处工作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柯海浪 处长 023-58800938
柯伟 科长 023-58151085
何小红 干事 023-58800938
曾刚 干事 023-58800938
吴环 干事 023-58151085
文艺 干事 023-58151085
陈显 干事 023-5880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