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的文件要求,于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面向社会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一、调查对象
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学生
二、调查内容及方式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三、参与方式
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保证问卷及举报内容保密。
具体步骤:
1.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关注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界面,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
3.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选择相应身份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