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时限
2018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具有重庆教育后勤协会社会企业经营高校学生食堂准入资格;
3、经营资历,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经营或管理高校食堂3年及以上;
(2)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2000人以上就餐)经营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经营餐饮3年及以上,且年营业额800万及以上。